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我个人认为严禁办理婚丧意外的酒席没必要,祝寿,过生日,聚会,都是正常人际交往,管不太着。
我倒是觉得限制到30桌这点没什么问题,15桌也可以考虑,5,6桌就差不多了。我们人再多也够不上30这种恐怖数字,10以内不用管。铺张浪费国家可以干预,挺正常的。
但是严禁办酒席?参考禁酒令。越禁越多,丢的基本是政府公信力,很难服人。
确实这些人到县级乡级以下都比较喜欢展示官威。我老家也是,都听话都吐槽,我一开始听我姑谁的骂人相当的不舒服,说完原因我真看不出有些规定有合理的地方。我也认为纯粹是玩呢。
其实规定严格到党员干部包括退休人员没问题,我资瓷,越严越好。管到群众,最好先翻翻民法典有没有这类规定。规定一般管不到群众。合理合法应该是必要的。
反正第一条严禁置办酒席应该是超出权力范围了。确实属于滥用职权。地方越小看来那个什么越大。不太好,我自己肯定反感这类规定。嗯,反对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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