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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许可经营的日租公寓因为缺少规范的监督管理,是治安、灾害事故的高发地,更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。近日,鲤城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查处一家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(旅馆)的公寓,并依法取缔该公寓。
连日来,江南派出所深入开展出租房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行动,民警在检查中发现,邓某经营的公寓接待了两位日租旅客。随后,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邓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。经查,邓某于2021年9月租下该公寓,办理了“某住房租赁经营中心”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是住房租赁。因为近期长租公寓生意不好,邓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短期入住的广告,吸引旅客到公寓居住以增加收入。当天,两位外地来泉旅客通过网络平台找到该公寓,分别以每间100元、145元的价格居住一晚。邓某在未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待旅客住宿,其行为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(旅馆)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该公寓已被依法取缔,管理员邓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、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罚。(记者 郭巧燕通讯员陈祺莹)
来源:泉州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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